宜质技监特〔2012〕1号
关于开展2012年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进一步抓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培训发证工作,市局本着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的原则,制定了2012年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计划(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切实做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培训发证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及主管部门并有专人负责,安排好考核培训工作,并把考核培训计划落实到人。
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对象包括锅炉(司炉、水处理)、压力容器(含气瓶充装)、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司机、指挥)、客运索道、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操作、安装、维保和焊接人员及其管理人员。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鄂办发[2003]46号)的规定,以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按规定到期必须换证考核。
三、对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较多的单位,我局将根据企业特点深入到使用单位组织培训考核,各企业可与市特检所联系。
四、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作为特种设备监管的一项重点内容,对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或持无效证件上岗的单位应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严肃处理。
五、各单位请务必安排好2012年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计划,对考核培训工作方面的要求和建议,请与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电话:6334489)、市特检所(电话及传真:6343873 )联系 。
各期考核班的具体时间安排、相关申请表格,请到市质监局网站(http://www.yczl.gov.cn)查询和下载。
附件:2012年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计划安排表
二O一二年一月四日
主题词:特种设备 培训考核 通知
抄送:湖北省质监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特检所。
宜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2年1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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