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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办证须知
编辑:宜昌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2-01-10 16:18:14
  

一、什么是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由国家授权的权威管理机构向我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颁发的一个在全国范围内惟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也可以通俗的理解为单位的身份证号码。

二、国家免征小型微型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的优惠政策: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104)文的要求,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决定对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文件中相关条件的微型小型企业,自201211日至20141231日,暂免征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免征标准为正本10元,副本8元,共计18元。对于属于免征范围的小型微型企业在办理相关业务时须提供《小型微型企业认定申请书》(见须知后部下载链接)、上一纳税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及社保缴费清单(初次申办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企业可在下一年度办理代码业务时提供)。

三、新设立的组织机构办理代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机关、企业、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应当自依法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变更:组织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在其被核准变更或批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变更手续。

()机构名称发生变更;

(二)机构住所发生变更;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发生变更;

(四)机构类型发生变更;

(五)经济类型发生变更;

(六)注册资金或开办资金发生变更;

(七)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发生变更;

(八)批准机构或登记机构发生变更;

五、组织机构代码证到期换证:组织机构应当在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有效期届满之日前30日内,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换证手续。

六、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年检:在代码证书有效期内,组织机构应当根据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限,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年检手续。

七、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注销:组织机构依法终止时,应当在有关部门核准注销或撤销之日起30日内,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注销手续。

八、赋码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组织机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及其他依法成立的组织机构,具体包括:

1、县级以上(含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依法成立的国家机关;

3、县级以上(含县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

4、县级以上(含县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

5、其他依法成立的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

l         民办非企业单位

l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l         基金会

l         宗教活动场所

l         其他未列明的组织机构(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专业合作社、律师事务所、杂志社、戒毒劳动教养管理机构、社会力量举办的公益性医疗机构等)

l         不在赋码范围内的组织机构:

1、组织机构的内设机构(包括国家只批准资格没有相应机构的,盈利性的内设机构需办理营业执照、非盈利性的机构需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或机关事业单位登记后才能申领代码证书);

2、非常设组织机构;

3、我国在境外设立的组织机构;

4、军队的队列单位、武警部队;

5、我国境内的外国组织机构(外国常驻新闻单位除外)。

九、需要携带的材料

(一)企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申请、年检、换证、变更)
  1. 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外企还需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分支机构另须提供总公司有效代码证书复印件;
  2. 本单位公章;
  3.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
  4. 旧代码证书(所有正本和副本,申请单位除外);

5.《小型微型企业认定申请书》(见须知附页)

6.、上一纳税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及社保缴费清单(初次申办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企业可在下一年度办理代码业务时提供)。
   (注: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港澳人士需提供港澳通行证;台湾人士需提供台胞证;军人需提供军官证。单位名称、法人代表、地址等变更时需提供工商局出具的变更证明并盖公章,营业执照须参加当年年检)

(二)事业单位(申请、年检、换证、变更)
  1.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本单位公章;
  3.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
  4. 旧代码证书(所有正本和副本,申请单位除外);
  (注:单位发生变更时需提供事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及单面复印件并盖公章。另,参加年检的单位,事业法人证书须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年检合格)

(三)社会团体(申请、年检、换证、变更)
  1. 本单位社团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副本的双面复印件各一份;
  2. 本单位公章;
  3.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
  4. 旧代码证书(所有正本和副本,申请单位除外);
  (注:单位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更时需提供民政局变更证明。另,参加年检的单位,社团登记证须在民政部年检合格。)

(四)机关(申请、年检、换证、变更)
  1. “三定”方案或人员编制批文及法定代表人任职批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 本单位公章;
  3.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
  4. 旧代码证书(所有正本和副本,申请单位除外);
  注:单位发生变更时需提供变更文件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交任命文件。

(五)工会(申请、年检、换证、变更)
  1. 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 本单位公章;
  3.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
  4. 旧代码证书(所有正本和副本,申请单位除外);
  (注:单位发生变更时须提供变更文件并盖公章)

(六)民办非企业(申请、年检、换证、变更)
  1.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双面复印件各一份;
  2. 本单位公章;
  3.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
  4. 旧代码证书(所有正本和副本,申请单位除外);(注:单位发生变更时须提供民政局变更证明并盖公章)

(七)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注销

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

2.组织机构撤销或注销的证明文件;

3.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十、其他说明:

<>、申办材料一律用A4纸单面复印,图像模糊、字迹不清、黑边、缺损等材料不得收取;

<>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张纸上的同一面;一张纸只能复印一个人的身份证,不得混印其它材料;

<>、必须使用有效的批准成立文件或年检后的证照才可作为代码业务办理依据;

<>、申请表内容要填写完整,采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需填写数字的,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表格左上角必须加盖公章(预赋码、注销业务除外),机构有多个名称的,需同时加盖多个名称公章。标明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一定要是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不能代签。

<>、所有提交的身份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申请表名称、公章名称、证照(批准文件)名称必须一致。

 

十一、违规处罚:根据质监总局令第110号《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和《湖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未按要求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的,将给予相关处罚。

 

十二、办证地址及联系电话:

<>、宜昌市发展大道35号宜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二楼6218室,联系电话:0717-6333967

<>、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717-6851330

<>、下载表格或业务咨询,请登录www.yczl.gov.cn相关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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