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质监质联〔2010〕23号
关于印发《湖北省质量兴企绩效评价指南(修订)》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质量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协会:
为全面推进质量兴省战略实施,加大精品名牌培育工作力度,提高质量兴企活动有效性,在征求基层和企业意见的基础上,我们修订了《湖北省质量兴企绩效评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要把贯彻实施《指南》作为今年“质量提升”活动的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特色。各地质量协会要充分发挥专业人才优势,积极帮助和指导企业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制订改进对策措施。要组织全省1000家质量联系点企业和今年湖北名牌产品申报企业进行自查。市州局和质量协会要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组织抽查,省局和省质量协会将按照不低于市州抽查企业的20%的比例进行抽查。要将贯彻实施《指南》作为工业企业申报长江质量奖、全国和全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湖北名牌产品及省级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先进企业的前置条件,对在市州或省抽查中低于70分的,不得申报上述奖项。同时,省局将该项工作纳入实施质量兴省战略及“质量提升”活动考核,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各市州要将抽查情况分别于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报送省局质量处。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下载:湖北省质量兴企绩效评价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