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新棉收购、加工工作全面展开,棉花播种、生长期因受不利气候的影响,我市棉花减产已成定局,新棉品质总体低于2009年同期。同时,由于受到世界经济形势趋好和国内供求关系因素的影响,棉花及其附产品价格快速上涨,导致了我市部分区域抬价抢购,混等混级收购,超水分收购,无证照收购、加工棉花现象有所抬头,市场秩序面临着冲击,不利于我市棉花市场秩序的稳定和棉花产业链的持续健康发展。在棉花收购、加工期间,宜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出动执法人员52人次,对棉花收购、加工经营者进行了逐一摸底、排查,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进行了监督检查。
一、我市棉花自然品质及生产流通情况:
1、自然品质:今年我省早期棉花自然品质低超历史。一是棉花品级集中在4、5级,平均品级4.5级,较上年同期低1.1级。二是棉花长度较往年差,平均长度为27㎜,低于棉花标准长度一个长度级,较上年低1.5㎜。三是高马克隆值比例大,从HVI(棉纤维大容量测试仪)检测的统计数据得出:早期棉花马克隆值基本上为C级,并且马克隆值在5.2以上的比例占检验量的11.3%。四是棉花衣分悬殊大,衣分高的达41%,低的只有33.5%。平均36.5%,较上年下降0.6%。五是僵瓣棉比例较往年有较大幅度上升。六是由于受到较长时间阴雨天气以及籽棉价格高的影响,棉农大量采摘笑口桃,导致了早、中期棉花品质有所下降,表现为色灰、丝光差。
2、流通情况:我市开秤时间集中在9月中下旬,较上年推迟15天左右。截止10月30日,我市收购棉花总量约占总产量45%-50%,较上年慢20-30%。已购进的棉花中,旧体制企业占50%左右份额、新体制企业占35%左右份额。棉花收购价格高开高走。开秤籽棉收购价格为3.90-4.00元/斤,近期平均价格为5.75元/斤,有的高达6.4元/斤,约折合皮棉价格为25700元/吨。
二、棉花质量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1、做好棉花质量监管基础工作。一是在新棉收购前制定了2010年度全市棉花质量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和应急方案。二是从严把好棉花加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考核和复查关,全市有7家新体制棉花加工企业通过考核与复查。三是按往年的企业信用等级分类,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制定了相关的监督检查计划,并按要求对企业进行监督。
2、切实加大棉花收购加工环节监督检查力度。一是组织了全省旧体制企业排查。39家历年通过质保能力考核的旧体制企业,7家已过渡为新体制企业,28家仍在生产,4家企业尚存,已停产。同时排查出其他无证企业7家。二是进一步加大棉花收购加工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全省新体制企业、中等以上规模坐点收购企业和旧体制企业监督覆盖率达到100%。三是保持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整治高压态势。 3、加大对新体制企业的技术服务,督促企业建立与完善质量控制体系。一是在质量保证能力考核中,利用我局的技术优势对企业的改造进行跟进式的指导,根据《棉花加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审查和复查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考核内容,对不符合质量保证能力的项目严格要求企业积极整改。二是加大了对已通过质量保证能力考核和复查企业的监控力度,对企业质量保证能力运行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督促企业完善诚信体系,自觉履行质量义务,并加大对无证企业的打击力度,使新体制企业在市场单争中不断发展壮大。针对新体制企业的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了多次的培训。通过我们的监管,我市枝江白银纺贸公司的细绒棉"白银"获得省名牌称号。枝江白银纺贸公司,枝江八亩良种棉花有限公司,宜昌神燕棉花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已通过ISO9001产品质量认证。并已获得省农业龙头企业称号。
三、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1、部分区域抬价收购,混等混级收购,无证照收购、超范围加工现象有所抬头,并且分布面广,隐蔽性大,给监管工作带来较大的难度。
2、受棉花价格快速上涨,给棉花经营带来了一定的利润空间,在利益的驱使下,在个别地方出现了社会游资租厂或委托收购、加工棉花的情况。
3、收购超水分棉的现象屡禁不止,最高达20%及以上。
4、混等混级严重,不同生长地域、不同品种、不同采摘时间、不同质量棉花统收、统加、统存现象普遍。
5、规模小,质量信誉等级差的旧体制企业成包皮棉标识不规范现象普遍。
6、个别企业已经出现利用回风管道和籽棉清理机掺入回收棉的苗头。截止目前,我市没有发现公开的、大规模的、区域性的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等严重质量问题。同时,异性纤维问题有一定程度缓解,但棉花质量形势依然严峻。
7、按照国务院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的要求,我市已改革到位的企业共7家,占规划数的100%,年设计生产加工能力达5.3万吨,能满足全市的棉花收购、加工需要。但近两年来所占据的市场份额不到50%,不能正常发挥市场的主导地位,使得优棉得不到优价,严重浪费了棉花资源。
8、由于棉花价格的非理性持续上涨,给棉花收购、加工经营活动带来较大的风险,也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四、几点建议:
1、扶优治劣,限小扶大,以点带面,积极培育一批有实力、能发挥核心作用的改制龙头企业,使之成为棉花质检改革重要战略支点。一是用足用好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兼并重组与吸纳小型加工企业成为收购点,解决产能过剩,棉花初加工企业小、多、乱的局面。对龙头企业兼并重组小型棉花收购企业和纺织企业中办理过户的契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从事棉花初加工的生产经营所得税等,按国家税收政策,在地方权限内给予减免。对其为扩大产业化规模而新办的农业经营在增值税税票版面金额、一般纳税人辅导期、企业所得税征缴、财产损失税前抵扣等方面开设"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环节,予以适当倾斜。二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从扶持农业产业化的专项资金中,分别切块一部分用于棉花产业化建设,授信给当地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用于农业产业化的重点项目,并适当扩大贴息范围和额度。建立银、企、农风险共担机制。各级农业产业化信用担保公司要对农业龙头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创新信用评价和担保制度,帮助龙头企业发展重点项目。三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为龙头企业加快先进技术、工艺应用和更新改造步伐,发展原创技术,培育自主名牌提供配套资金或贷款贴息。四是大力支持和帮助具备条件的棉花产业龙头企业改制上市,面向社会融资,壮大经济实力,进一步拓展和延长棉花产业链。
2、落实小包棉退市的相关工作,积极引导小包棉退出市场机制,鼓励新体制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做大做强,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3、加强政府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好棉花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利益,保持棉花棉花市场基本稳定。
4、产棉区相关部门要加大信息引导与宣传力度,增强涉棉各方的风险意识,引导棉农克服惜售心理,引导棉花企业合理定价,避免盲目抬价抢购和囤积惜售。
5、积极支持棉花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壮大。尽快制订和颁布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规,明确棉花专业合作社的法律地位,鼓励、推动各地迅速组建和发展棉花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棉花专业合作社,提高棉花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按照扶持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政策给予支持。鼓励龙头企业牵头兴办棉花专业合作社,积极发展"订单农业",使农民增产增收。 |